服務條款

2.1 使用服務必須先行同意本條款。如 台端不接受本條款,則不得使用服務。

2.2 台端得通過下列方式接受本條款:

(A) 如G/FORE於任何服務之用戶介面上提供 台端得以點選接受或同意本條款之選項者,則 台端得透過點選該選項以接受本條款;或

(B) 台端亦得透過實際使用服務以接受本條款。台端暸解並同意,如 台端實際使用服務時, G/FORE將視 台端自使用服務起接受本條款。